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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30 16:10:16 新闻来源: 点击率:
近期,按照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及河南省委编办工作要求,鹤壁市坚持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突出市县机构编制工作重点,注重“三个结合”,做到“三个着力”,高质高效完成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积极构建以报告制度高标准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在市县机构编制工作实践一线落地生根。在向河南省委编委报送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上,鹤壁市委编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抓重抓要、落实落地、忠诚履职、担当有为,对上年度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予以肯定。
一是将报告工作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结合起来,着力压实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监督问责的主体责任。首先,针对部分单位对报告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向其着重讲清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是中央编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规定动作,是实现党管机构编制的关键一招,进一步提高了这部分单位对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其主动自觉抓好报告工作。其次,报告列出专门条目要求报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落实情况”,我们发现部分单位这项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针对此类情况,着重向其讲明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对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问责负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政治要求,也是对党委(党组)职责的强化,应彻底摒弃机构编制管理“旁观者”的错误定位,切实把应负的责任担起来。通过大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澄清大家对报告工作的模糊认识,筑牢“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切实强化县(区)和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二是将报告工作同“三定”规定落实以及权责清单调整结合起来,着力推进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根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发布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是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报告实施过程中,要求部门严格依据“三定”规定,逐项梳理落实情况,重点查找在履职尽责上是否有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查找在机构实际设置、编制实际配备上是不是以“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为基本依据,是否存在擅自增设内设机构、违规超编进人、自行设置领导职名称以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行为;查看权责清单调整是否及时,能否做到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先后对3个单位不按“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机构编制文件批复长期不落实等情况及时提醒纠正,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促进部门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升。
三是将报告工作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着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报告要求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核查、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年度机构编制审计等方面,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报告。针对部分年内接受巡察、审计单位回避上述相关问题的错误做法,我们坚持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为基本遵循,逐一通知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详细列出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的及时销号,未完成的查明原因,并列清下步整改措施,坚决做到问题一经发现,决不含糊,一改到底,依法依规保证机构编制刚性落实,织密扎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铁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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