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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9 10:04:47 新闻来源: 点击率:
根据鹤壁市鹤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鹤山区农业局等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鹤山编〔2013〕7号)文件精神,鹤壁市鹤山区抗旱服务队并入鹤壁市鹤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拟申请注销鹤壁市鹤山区抗旱服务队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请相关债权债务人于15日内到鹤山区农业局进行相关债权债务登记。
特此公告。
鹤壁市鹤山区抗旱服务队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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